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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類科自我評鑑報告 / 建築科 / 專業類科附表 / 附表11 科辦理重點教育政策一覽表

附表11 科辦理重點教育政策一覽表

 

一、目   

本表旨在了解科配合學校辦理重點教育政策情形。

二、填表說明

(一)經費來源欄:請按學校自籌款及政府補助款分別填入。如:辦理國中技藝教育學程乙班共需經費45萬,部、局補助40萬,則填寫45(5/40)

(二)績效說明欄:請填寫該項次學生人數保留率、實際成果、學校重點輔導措施等。

(三)資料請以自評報告填寫之該學年度為原則,如屬必要亦將前兩學年度之資料分別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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