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辦理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旅程中遇有確診個案之處理方式(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

發佈單位 : 訓育組 發佈人員 : 訓育組 發佈時間 : 2022-09-06 16:15:00

為修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有關辦理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旅程中遇有確診個案之處理方式,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3日北市教體字第11130759981號函續辦。
二、本次修正總指引第15頁,畢業旅行、校外教學如於旅程中遇有學生快篩陽或確診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同行學生:與確診個案同寢及同車學生進行快篩,如快篩陰性則繼續行程,如快篩陽性則比照確診個案流程辦理;其餘學生則繼續行程。
(二)確診個案:輕症請家長自行接送或安排防疫計程車,前述費用需家長自付;重症則請撥打119聯繫當地醫療單位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