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放快篩試劑須知」1份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發佈人員 : 衛生組 發佈時間 : 2023-03-02 16:51:25

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放快篩試劑須知」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22596號函辦理。
二、公費快篩試劑請妥善運用並優先使用保存期限較短之產品,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需求(例如有身體不適或呼吸道症狀者等),可向學校領取快篩試劑。
三、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放快篩試劑須知」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