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114學年度基北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優先入學錄取榜單
如附件1所示,請查閱。
二、錄取名單分畢業國中校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及錄取科別
榜示。
三、經錄取學生應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攜帶
下列文件至南港高工行政大樓3樓教務處註冊組報到,不另電話通知
,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錄取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均不得異議。
(一)國民身分證正本:驗畢現場發還。
(二)學力證件正本:國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相關證明書正本,如尚未取
得學歷證件者,請先繳交招生簡章第25頁附件5的「錄取報到切結書」,
再於1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補齊相關證件。
(三)報名時,「佐證資料證件影本黏貼表」上所有檢附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驗畢現場發還(如:低收入戶卡或證明、其他特別條件證明等)。
四、已報到之學生,如欲報名參加114學年度其他入學管道招生,應於114年
6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填具「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如招生簡章第
27頁附件6),由學生或家長雙方(或監護人)親至錄取學校申請辦理放棄錄取
資格手續,未在規定之截止期限前完成放棄錄取資格程序,無法取得錄取
學校蓋章同意之放棄錄取資格證明文件,或逾期向錄取學校申請放棄錄取
資格者,一律不得再參加當學年度之高中、高職、五專等其他入學管道招
生,就讀學校亦不得為其辦理集體報名。
五、報名學生如經發現其不符報名資格,或報名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其他
不法情事致影響分發結果者,取消其報名資格,不予分發;已錄取者,取
消其錄取資格,不准註冊入學。
本校招生委員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