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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專區 / 交通安全訪視專區 / 面向一 組織與計畫執行
1.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組織
 
(1)校長擔任主任委員,一級主管及有關職務人員為委員組織健全
 
(2)聘請校外社區(地區)交通單位關心或愛心人士為委員或顧問
南港高工周邊愛心服務站地圖
 
(3)定期召開委員會審查及檢討規劃交通安全教育相關事宜
113學年度下學期交通安全委員會
 
(4)召開一次以上全校性會議者
 
 
 
 
2. 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規劃詳盡可行,落實執行與檢討,並有具體紀錄及成果
 
 
 
 
 
3.按年度計畫活動籌措經費支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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