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最新消息

活動報名

youtube

防疫規定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11 學年度工業類學生技藝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應變計畫 

壹、依據:

111年10月27日訂定111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應變計畫辦理。 

貳、防疫措施

    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11月7日起,鬆綁4項防疫政策,屆時依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滾動辦理。

執行階段
及項目

執行內容

備註

競賽活動辦理應變規劃

一、本競賽目前仍照常舉行,如因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而無法如期舉行時,將再另行公告通知。

二、競賽場地有所異動時,將於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統一公告。

三、於競賽活動前,各類競賽執行學校應將本措施通知各參賽學校,並且要求參與競賽之相關人員,皆應配合及繳交「因應 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健康聲明表」。並於競賽報到時繳交,共同落實防疫工作及維護參賽選手權益。

「健康聲明表」可由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臺網站下載。

 

競賽場地

防疫措施

一、各競賽場地應備妥足夠之個人清潔及防護用品,包含洗手用品(如肥皂、洗手乳或含酒精乾洗手液等)、擦手紙及備用醫療等級口罩等。

二、各競賽場地應事先規劃隔離安置空間,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若參加者在競賽期間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請其戴上口罩,暫時留置於此空間。

三、競賽場地使用前後請進行環境清潔與消毒;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建議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

應於各職種競賽場放置防疫物資籃(耳溫槍、酒精、擦手紙及備用醫療等級口罩)

競賽活動

防疫措施

一、接駁車請於搭車前後確實進行車內消毒作業,搭車人員須全程配戴口罩。

二、選手報到區宜於通風處辦理,應規劃報到等候區、報到服務區及隔離等候區;報到時間或場地應依職種錯開,避免同一時間大批選手及指導老師集中於同一場域。

三、各執行學校之競賽場地管理人員應協助監控競賽場所有人員健康狀況。競賽期間,倘有發現選手、裁判人員或工作人員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由執行學校安排專業醫護人員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如暫時留置於隔離安置空間,直至其返家或就醫)。

四、提供膳食時,於出入口安排酒精消毒的設施,並適時調整用餐座位,拉開用餐間隔距離或使用隔板。

 

選手及評判人員及相關人員防疫管控措施

一、參賽選手、指導老師及領隊等相關人員,如為確診者不得參加競賽;若為自主防疫者(0+7之7),如無症狀且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報到及參賽。

二、競賽期間,選手及評判人員若出現發燒(耳溫≧38℃;額溫≧37.5℃)症狀情形且經抗原快篩為陽性者,皆不得參加競賽活動。

三、選手及評判人員報到時,應通知提醒事項如下:

(一)競賽期間除因競賽必要或可保持社交距離外,均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依規定配戴者不得進入競賽場地。

(二)報到時,繳交「因應 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健康聲明表」。

四、選手及評判人員於競賽期間如屬防疫管制措施之對象,請依規定主動告知。如選手健康聲明表故意填載不實或於競賽期間有發燒、咳嗽、呼吸道症狀等不適情形,故意隱瞞未主動告知各競賽場地管理人員,致有影響其他選手健康情形者;如競賽後查證屬實者,則撤銷其得獎。

進入各職種報到時,由服務同仁及同學進行額溫量測,額溫符合規定會提供通關貼紙,當日可不必重複量測

工作人員防疫管控措施

一、工作人員需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腹瀉等症狀,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委外廠商視同工作人員)。

二、工作人員辦理選手身分查驗時,請盡量避免近距離交談及碰觸選手相關證件資料。

 

其他人員防疫管控措施

(參觀民眾)

一、參觀民眾進入各競賽執行學校時,需佩戴口罩、量測體溫。

二、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等症狀者,謝絕入場參觀。

三、嚴禁干擾競賽進行:參觀範圍為各職類競賽場外圍,嚴禁進入競賽場或私自與選手交談。

四、禁止拍照、攝影、錄音:需依大會規定,全程禁止錄影錄音。

 

 

 

說明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