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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專區

訊公告      差勤管理措施及相關規定

最新消息

本校親師生若確診,請務必惠予填報「疫情通報表單」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112年8月14日修訂)

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1

衛生福利部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廢止「COVID-19(武漢肺炎)防疫新生活運動:實聯制措施指引」,並自112年4月13日生效。

為本市所屬公私立各級學校(園)自112年4月17日起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

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指引」 

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及相關QA各1份,並自112年3月20日起適用。 

函轉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放快篩試劑須知」1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2)年2月20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200079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稍早歷史訊息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112年4月25日修訂)

「臺北市各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旅程遇有疑似症狀或快篩陽、確診個案處理流程」

有關辦理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旅程中遇有確診個案之處理方式(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教育總指引》)

檢送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1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23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本局111年5月10日修訂「因應Covid-19學校匡列、停課等防疫問與答」1份

本市各級學校自即日起調整快篩陽性師生比照核酸檢測 (PCR)陽性確診師生進行停課措施一案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新冠肺炎)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5月8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取消匡列造冊、居家隔離及全校停課等一案

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及對照表各1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5月5日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因應Covid-19新變種病毒匡列隔離及停課指引》

0418修正:港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復課後總指引

公告本校111年4月12日恢復上課-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復課 前後 校園防疫措施 

【學務處-復課前宣導事項】致全校師生~

【防疫安心文宣】安心復課,攜手前行

請師生在復課進校園前,快篩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回傳衛生組

南港高工防疫篇3-居家隔離

南港高工防疫篇2-問與答

南港高工防疫篇1-關心您

防疫安心文宣-給關心港工的大家

疫情起伏不定,有賴您我的努力,才能順利渡過這個艱苦的時刻,有關Covid-19疫情,若有發生內容中情況,請依照內容中說明處理,請盡速與各班導師通報或通報本校衛生組(02-2782-5432#1204),假日時間請通報校安中心(02-2653-5038

為積極落實防疫,請符合施打資格學生(含已滿12歲之國小學生)踴躍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

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教職員工生若屬「自主健康管理者」入校相關防疫措施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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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影片(影片出處: Youtube)

()校園防疫一「勤洗手」

()校園防疫二「正確戴口罩」

()校園防疫三「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校園防疫四「師生健康管理」

()新冠肺炎校園防疫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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