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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學校辦理學生品德教育、人權法治、及生活教育相關活動,每學年共4場次。
- 5-2學校廣納意見,完成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之修訂,每學年檢視服裝儀容相關生活規範至少1次並做成紀錄。
- 5-3每學年對家長辦理學生在校生活規範宣導(如服裝儀容規定、學生獎懲及學生申訴等相關規定)1場次以上。
- 5-4學校膳食相關委員會,各年級家長代表至少一位。
- 5-5學生健康檢查結果辦理追蹤矯治,篩檢異常就醫率達90%。
- 5-6辦理學校健康促進知能研習每學期至少1場。
- 5-7體育專長教師佔體育教師比率80%以上。
- 5-8學校學生體適能4項檢測指標均達中等(常模百分等級25(含))以上學生達60%。
- 5-9游泳檢測合格率總平均達70%。
- 5-10每學期進行體適能檢測一次。
- 5-11每學期實施社會服務活動一次以上。
- 5-12每年度辦理校內環境教育主題活動(需結合家長、民間團體或社區)達1場次以上,環境教育研習達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