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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每學年進行校園安全環境設施檢核,至少一次,並有紀錄。
- 7-2能做到資料安全備份、伺服系統安全漏洞修補、病毒碼更新、個人電腦系統安全漏洞修補等資安防護措施,每月1次以上。
- 7-3運用資訊科技從事校園行政管理(校務行政系統、教學資源分享平台、學習平台、公告系統、其他自行開發的管理系統五項),達成率3項以上。
- 7-4普通教室及專科教室教學科技設備之普及率達100%。
- 7-5圖書、視聽資料及電子資源等出版品至少12000冊(件);全校學生人數在1000人以上者,每逾1人,應增加10冊(件);且其每年館藏增加量不得低於基本館藏之百分之3。
- 7-6召開家長代表大會,每校每學年1次以上。
- 7-7推動圖書推廣利用教育活動至少3項。
- 7-8召開親師座談,每班每學期1次以上。
- 7-9學校能與各級學校或產業界建立策略聯盟至少1項。